除了電梯和游樂設施這些日常生活中的常見特種設備外,還有哪些知識你需要了解呢?本文將為你揭曉十大常見認識誤區(qū),助你拓寬視野,增長見識。
誤區(qū)電動叉車無需上牌登記
某些銷售商可能會誤導企業(yè),使其誤以為只有柴油機(或汽油機)驅動的叉車才需上牌登記,而電動(電瓶)叉車則無需此步驟。然而,事實并非如此。根據《特種設備目錄》,凡符合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定義的叉車,即具備門架、貨叉、自行式等特征,且在工廠廠區(qū)、旅游景區(qū)、游樂場所等特定區(qū)域內使用的,均屬于特種設備范疇。因此,這類叉車,包括托盤堆垛車,都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guī)定,進行使用登記(即上牌)。
誤區(qū)特種設備數量少于20臺的企業(yè)
無需配備安全管理員
盡管《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則》(TSG 08-2017)中明確規(guī)定,設備總數超過20臺的企業(yè)必須配備持證安全管理員,但這并不意味著設備數量不足20臺的企業(yè)就可以免除這一責任。實際上,所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都必須設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并由單位正式任命,同時將任命文件妥善存放在特種設備臺賬資料中。若企業(yè)擁有的特種設備數量達到或超過20臺,則必須配備專職的、持有相應證書的安全管理員。
誤區(qū)1立方以下的空氣儲罐
不屬于特種設備范疇
這個觀點可能源于與簡單壓力容器的混淆。簡單壓力容器,盡管也是一種特種設備,卻有著特殊的處理方式:無需辦理使用登記,也無需定期檢驗,只需在達到使用年限后主動報廢即可。其辨識特征在于出廠銘牌上通常會標注“簡”或“簡單壓力容器”的字樣。更專業(yè)的判斷依據是參數:設計壓力不超過6MPa,容積不超過1m3,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不超過1。此外,這類容器的介質主要是空氣和蒸氣。因此,僅僅根據空氣儲罐的容積小于1立方來判斷其是否為簡單壓力容器是不準確的,必須查看設備銘牌或出廠資料。值得注意的是,盡管罐體本身無需登記檢驗,但其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仍需依法進行校驗和檢定。
誤區(qū)檢驗合格的電梯
并不意味著不會發(fā)生故障
電梯的檢驗,作為國家對日常使用安全和維護保養(yǎng)情況的驗證性檢查方式,其涵蓋的檢驗項目構成了電梯質量的安全底線。檢驗合格,僅代表電梯的安全性能達到了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如同人每年通過健康體檢并未發(fā)現大問題,并不意味著在未來一年中就不會生病。電梯的故障與否,與人的健康狀況相似,都取決于日常的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因此,使用單位應當時刻保持警惕,通過到位的管理、責任落實以及督促維保修理,來最大程度地降低電梯的故障概率。
誤區(qū)汽車吊與輪胎起重機的混淆
在《特種設備目錄》中,輪臺起重機與汽車吊被明確區(qū)分為兩種不同的設備。這兩種設備的核心區(qū)別在于其作業(yè)艙的設計。輪胎起重機,作為特種設備的一種,僅配備了一個作業(yè)艙,主要用于控制移動和起升載荷。而汽車吊,則不屬于特種設備范疇,它不僅擁有一個車輛駕駛艙,還額外配備了一個吊車作業(yè)艙。因此,汽車吊并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約束。
誤區(qū)液化石油氣瓶的使用單位界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氣瓶安全技術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了氣瓶的使用單位為氣瓶的充裝單位。這意味著,對氣瓶的充裝行為才屬于特種設備監(jiān)管的范圍。同時,氣瓶充裝單位僅能依法充裝其自有產權的氣瓶。因此,普通老百姓在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時,他們實際上是“用氣”單位而非“用瓶”單位。盡管如此,即便不在特種設備監(jiān)管范圍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也必須遵守燃氣主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誤區(qū)液壓升降平臺被誤用為“貨梯”
“貨梯”是簡易升降機的通俗稱呼,若其額定起重量超過500公斤,則屬于特種設備范疇。盡管液壓升降平臺本身并不歸類為特種設備,但某些企業(yè)會將其置于廠房的井道內或用簡易材料如磚木、鐵板搭建的井道中,并配備選層面板、門鎖、限位開關和導軌等部件,從而制造出一種“非法制造、非法安裝、非法使用”的“三非”特種設備,通常被稱為“土制升降機”。這種行為不僅可能導致使用單位受到處罰,安裝單位同樣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誤區(qū)國家已取消行車的作業(yè)證書,任何人皆可操作?
行車,作為《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起重機械大類,其操作并非無證皆可。盡管市場監(jiān)管總局已取消地操(地面操作或地面遙控)行車的證書要求,但司操(司機室操作)行車、塔式起重機等起重機械的作業(yè)證書仍需保留。同時,《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則》及相關技術規(guī)范明確規(guī)定,對于已取消地操證書的設備,其使用單位仍需對相關作業(y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確保操作合規(guī)。否則,任何違規(guī)操作都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
誤區(qū)特種設備的管理可以完全委托給第三方嗎?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強調安全主體責任。然而,許多使用單位,特別是電梯的管理單位,常常將電梯的維保與日常管理責任混淆。事實上,電梯維保單位僅扮演著類似“4S店”的角色,主要負責電梯的技術維護和保養(yǎng)。若電梯發(fā)生事故,相關責任將由電梯的使用單位承擔,而非維保單位。
對于共有產權的特種設備,例如住宅小區(qū)的電梯,其所有權歸全體業(yè)主所有。根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guī)則》,業(yè)主或業(yè)委會可以通過合同形式委托物業(yè)公司進行管理,并由物業(yè)公司承擔電梯的安全主體責任,負責日常檢查、使用登記、定期檢驗檢測以及維保合同的簽訂。若電梯隨房屋一同出租,且租賃合同中約定承租方為電梯的使用管理單位,那么承租方將履行安全主體責任;若合同中無此約定,則電梯的產權單位將作為法定的使用管理單位承擔責任。
誤區(qū)特種設備在檢驗有效期前是否可以免于報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規(guī)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在設備檢驗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向檢驗檢測機構辦理報檢手續(xù)。這一規(guī)定旨在確保特種設備的檢驗工作能夠有序進行,同時給予使用單位足夠的時間來應對可能出現的設備隱患和故障。提前報檢不僅有助于保障設備的安全運行,還能避免在檢驗有效期滿后出現“斷檔”的情況,確保設備的持續(xù)合規(guī)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