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每幾年復審一次,主要取決于具體的證書類型和規定。一般來說,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是每4年復審一次。以下是復審的主要要求和規定:
復審周期
每4年復審一次:大多數情況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需要每4年復審一次。
復審申請
申請時間:持證人員應在復審期屆滿3個月前,向發證部門提出復審申請。申請材料:復審時,需提供培訓證明、工作記錄等材料,證明持證人員在過去的4年內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不間斷作業要求和安全、節能教育培訓要求,且無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
復審結果
復審合格:符合所有要求,發證部門準予復審合格,并在證書上加蓋復審合格章。復審不合格:不合格或逾期未復審,其證書將被注銷,需重新參加考試。
特殊情況
延長復審期限:在部分情況下,如果持證人員在2年內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并按時參加安全培訓,可以延長復審期限。但這一規定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政策而異。
綜上所述,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一般每4年復審一次,但具體規定可能因地區和證書類型而異。持證人員應關注當地發證部門的通知和要求,以確保按時復審并保持證書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