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式起重機司機證書屬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原質監局)頒發,需通過正規培訓和考試獲得。以下是具體辦理流程及考證須知:
一、報考條件
年滿 18 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性 60 周歲,女性 55 周歲);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的疾病(如癲癇病、精神病、心臟病等);
具備初中及以上學歷;
具備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可通過培訓獲得)。
二、報名材料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1 份;
初中及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 1 份(無畢業證可提供戶口本本人頁);
近期 1 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3 張及電子版;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申請表》(由培訓機構提供模板,需本人簽字)。
三、報名流程
選擇機構:需在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可的正規培訓機構報名,機構需具備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資質。
提交材料:將上述材料提交給培訓機構,審核通過后完成報名登記。
繳納費用:費用(含培訓費、教材費、考試費等),具體以機構收費標準為準。
四、培訓與考試
培訓內容:
理論知識:包括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流動式起重機構造與原理、安全操作規范、維護保養知識、應急處理等;
實操技能:包括起重機操作基本技能(起吊、運行、回轉、變幅等)、安全操作演示、應急處置模擬等。
考試安排:
考試分為理論考試(機考,滿分 100 分,70 分合格)和實操考試(現場操作,滿分 100 分,70 分合格);
理論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實操考試,單科不合格可在 1 年內申請補考 1 次。
五、領證流程
考試合格后,一般 1-2 個月內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證書為電子證書 + 實體證書,全國通用。
六、證書管理
證書有效期為 4 年,需在到期前 3 個月內申請復審;復審需提供身份證、原證書、繼續教育證明等材料,通過復審考試(主要考安全知識)后延續有效期;逾期未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證書自動失效,需重新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