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鍋爐,一般用于工業生產、采暖通風、空氣調節工程和生活熱水供應的鍋爐。大多為低參數、小容量鍋爐,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在(0.1-65)t/h的范圍內,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在(0.1-116.0)MW的范圍內,常壓鍋爐額定熱功率在(0.05-2.8)MW的范圍內。
工業鍋爐司爐屬于特種設備,需要專人進行運行管理。為規范作業,從事鍋爐司爐行業的工作人員必須考取對應的鍋爐司爐證才能上崗作業。
證書頒發部門
工業鍋爐司爐證,俗稱鍋爐證、司爐證,項目代號G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由各地質量監督局考核發證。
證書有效期及復審
工業鍋爐司爐證G1,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頒發,有效期為4年,一般到期前2-3個月需提交復審,過期未復審則視為作廢。
證書查詢
新版的特種設備作業信息由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統一管理,實行全國統一查詢。
報名條件
根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0號)第十條: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
2、身體健康且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3、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5、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如沒有就需要先培訓)
6、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報名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張
2.2寸白底免冠照片兩張
3.學歷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一張
4.個人常規體檢表一份
5.證書原件(參加復審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