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審鍋爐水處理G3證需提交申請表、身份證、鍋爐證原件、照片、單位證明、聘用記錄等。具體要求因地而異,需提前咨詢當地發證機構并按時申請復審。
復審鍋爐水處理G3證通常需要以下資料:
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復審申請表》:原件1份,可在發證機構或相關網站獲取。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清晰可辨,且與原件一致。
3.鍋爐證的原件:需確保證書在有效期內,且證書上的信息與本人相符。
4.兩寸白底彩照:2張(膠質光面的),照片應符合證件照的規格要求,如尺寸、背景顏色等。
5.用人單位出具的證明:證明需加蓋公章,內容包括持證人在復審期限內沒有中斷所從事人員持證進行項目的作業、完成時間不超過12個月,有安全、節能教育培訓記錄,無違法經營管理不良記錄,未造成事故等,具體要求可咨詢當地發證機構。
6.證書原件上的聘用記錄:部分地區要求證書上有聘用記錄,以證明持證人在相關崗位的工作經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可能對復審資料的要求會有所差異,建議在復審前提前咨詢當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相關的復審機構,以確保準備齊全所需的資料。同時,要按照規定的時間提前申請復審,以免證書過期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