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站鍋爐:一般用于發電,為高參數、大容量鍋爐,在我國現行電站鍋爐標準參數、容量系列中,大容量鍋爐的額定蒸發量為2008t/h,其發電功率為600MW。
電站鍋爐司爐屬于特種設備,需要專人進行運行管理。為規范作業,從事鍋爐司爐行業的工作人員必須考取對應的鍋爐司爐證才能上崗作業。
證書頒發部門
電站鍋爐司爐證,俗稱鍋爐證、司爐證、電站鍋爐證、電站司爐證,項目代號G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由各地質量監督局考核發證。
證書有效期及復審
電站鍋爐司爐證G2,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頒發,有效期為4年,到期前2-3個月需提交復審,過期未復審視為作廢。
證書查詢
特種作業操作證信息由全國安全培訓考試信息管理平臺統一管理,證書信息登錄應急管理部官網,實行全國統一查詢。
報名條件
根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70號)第十條:申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
2、身體健康且滿足申請從事的作業種類對身體的特殊要求;
3、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文化程度;
4、有與申請作業種類相適應的工作經歷,
5、具有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如沒有就需要先培訓)
6、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要求。
報名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張
2.2寸白底免冠照片兩張
3.學歷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一張
4.證書原件(參加復審的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