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叉車作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代碼N1),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未經培訓考核合格擅自作業的,將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十六條,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用人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一、報考條件
1.年齡滿18周歲且不超過6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如癲癇病、精神病、心臟病、突發性昏厥癥、色盲等)
3.具備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材料準備
1.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2.初中及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
3.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體檢表》(近3個月內有效)
4.二寸白底免冠照
三、培訓考核流程
1.培訓機構選擇需選擇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認可的正規培訓機構培訓
2.培訓內容實操技能:叉車起步與停車、前進后退操作、轉向與制動控制、貨物裝卸堆垛、窄道通行、坡道作業、應急避險演練等。
四考核實施
1.考核機構,由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組織實施,考核分為理論考試和實操考試兩部分,滿分均為100分,70分合格。
2.考核內容,理論考試:100道題(單選70題、判斷30題),考試時間60分鐘,采用計算機閉卷考試,考核重點為安全法規和操作規程
實操考試:包含四個項目
樁考(限定區域內完成"S"路線行駛,不得壓線、碰桿)
坡道起步(30°坡道停車后平穩起步,不得后溜超過30厘米)
堆垛作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3層貨物堆垛,貨叉高度誤差不超過5厘米)
應急處置(模擬爆胎、漏油、傾翻等故障的應急處理)
五、證書管理規范
1.證書獲取:考核合格后,由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制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證書全國通用,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自考核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可通過"全國特種設備從業人員公示信息查詢系統"查詢證書信息。
2.證書復審:證書有效期為4年,應在期滿前2個月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復審申請
逾期未復審或復審不合格的,證書自動失效,需重新考取
3.證書補辦:證書遺失或損毀的,需提交《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補辦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及遺失聲明(市級以上報紙刊登),經審核后10個工作日內補發新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