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去年以來,云南省麗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為契機,以“摸排底數、監督抽查、現場檢查、夯實責任”等四項措施全面發力,切實守牢燃氣用具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摸排監管對象底數。始終把燃氣具質量安全監管作為年度重要工作重點部署,印發《麗江市市場監管部門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聯動市、縣(區)、所三級市場監管力量,利用城鎮燃氣專項整治摸排系統,摸清轄區燃氣灶具等產品生產銷售經營主體底數臺賬,掌握全市燃氣器具銷售經營主體 144 家,對經營主體銷售的產品的品牌、進貨企業、進貨量等信息進一步掌握,力求精準監管。
加強質量監督抽查。持續將燃氣器具列入年度重點產品監管目錄,納入監督抽查計劃,突出安全指標制定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科學制定監督抽查方案,組織開展省、市級監督抽查。2023年至2024年,全市已完成燃氣器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24批次,依法依規移送屬地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抽查結果后處理,對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風險的產品,第一時間組織開展核查處置,切實防控和消除安全風險。
全面開展現場檢查。將燃氣器具作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重點,結合開展專項行動,制作完善現場檢查清單,指導基層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檢查,及時排查發現質量隱患并進行處置,有力提高監管效能。目前,檢查燃氣器具銷售企業423家次,責令改正并完成整改35家,立案查處4起。積極向經營主體宣講燃氣用具有關強制性認證及標準,對發現質量問題隱患指導整改,下架質量問題燃氣器具34臺(件)。
推動主體責任落實。約談燃氣器具經營主體,為燃氣器具經營主體宣講落實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要求經營主體對所銷售的燃氣灶具、軟管、減壓閥等相關產品開展安全隱患“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對不符合現行有效國家標準的“灶、管、閥”采取下架、退貨處理,禁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對拒不配合的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先后發布《麗江市燃氣相關產品安全風險提示》《燃氣灶具風險提示》《燃氣用連接軟管風險提示》《燃氣調壓器風險提示》《可燃氣體探測器風險提示》等,向消費者發放宣傳資料近4000份(冊)。


